关于开展2021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复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发布时间: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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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评企业: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获得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三年有效期内,每年对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进行一次复评。现对已参加2019年、2020年信用评价并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开展2021年复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评企业范围

参加2019、2020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并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

二、信用评价机构

协会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负责参评企业咨询、信息征集、核查、评审、后续跟踪等工作。

三、复评流程

(一)提交复评资料

企业填写《2021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复评回执》,发送至协会信评部电子邮箱。

协会为参加复评的企业发放《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复评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中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和《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协会信评部电子邮箱,纸质版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内寄至协会信评部。

(二)年度复评

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依据评价标准和评价模型,对参评企业进行复评,并形成初步复评结果。协会信用评价委员会对初步复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参评企业的复评信用等级。

(三)结果公示及发布

年度复评结果将在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官方网站(www.ccpa.com.cn)、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www.bcp12312.org.cn)等媒体公示、发布。

年度复评后,协会将向受评企业出具年度复评报告。

四、复评时间安排

企业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公示和结果发布时间:2021年10月

五、复评费用

每家复评企业收取年度复评费(有效期内一年一次)2000元(范围仅限于第三方服务费、信用评价报告费等成本费用)。

户  名: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开户行: 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14475638

六、联系方式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信评部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1号建材南配楼0306室

邮  编:100831

联系人:吕杨静怡、沈冰

联系电话:010-57811200

电子信箱:lyjy@ccpa.com.cn

 

附件:2021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信用评价复评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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